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3〕3号)要求,近期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我省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调研范围
主要检查调研各级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调研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建立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及结余资金管理情况;学校事业费中资助经费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推行情况;校内助学管理制度、资助档案管理等情况;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三、检查调研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调研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自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10月25日,各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普通高中要将本地区、本学校自查调研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25日起至11月初,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在各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市(区)、县(区)及有关普通高中进行抽查调研。
四、检查调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检查调研,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采取重点调研、随机抽样等方式广泛了解学校情况,坚决杜绝“走过场”行为,确保此次检查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通过检查调研进一步强化各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严格履行国家助学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及资助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明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象范围、规范资助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发放标准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发放方式;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设及使用;收集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好的经验或做法。
(三)各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通过此次检查调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
联系人:雒开彬
电 话:029—8866883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