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协会概况  公告通知  新闻资讯  媒体速览  政策法规  会员天地  民教人物  校园之窗  理论交流  教育维权 
· 《关于催缴2022年会费的通知》    2022/11/22      · 关于召开会长办公会的通知    2022/04/02      · 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11/1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 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11/09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系统扶贫日
2014-10-13 11:27     (点击: )
[字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14〕97号)明确: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第一个扶贫日活动的统一部署,为开展好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现将《2014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各方力量,细化明确分工安排,精心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8日

2014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4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一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按照国务院扶贫办《2014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发动各级教育部门门户网站、高校校园网、教育报刊和新媒体,积极宣传教育系统扶贫开发工作成就、教育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扶贫日活动期间教育系统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二、开展扶贫日国情教育活动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使学生关心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发展,了解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品格,激励学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动员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动员、组织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中小学以扶贫教育为主,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学生、参加扶贫志愿活动、同贫困地区孩子结对子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扶贫意识。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将扶贫教育和扶贫活动有机结合,在师生中开展扶贫教育、扶贫帮困、志愿服务和捐款捐物等活动。

  四、强化直属高校扶贫工作

  通过扶贫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直属高校做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高校领导班子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深化扶贫工作的举措。认真总结扶贫开发的工作经验,做好扶贫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在校园内集中组织一次对定点扶贫县、专项扶贫县宣传活动。开展扶贫捐款、贫困助学等活动,募集款物统一用于本校扶贫工作。未安排定点扶贫、专项扶贫任务的学校也可捐赠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小学校原则上不组织捐赠活动。组织捐赠活动的学校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用途必须公开透明。
 

上一条:教育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批准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本科、高职专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闭窗口
 

协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组织机构 | 领导介绍 |  版权所有: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南区东楼 
E-mail:sxsmbjyxh@126.com  陕ICP备14000585号-1  电话:029-887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