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定开展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已出台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就业创业工作条件保障,就业指导及信息服务,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实施基层就业项目情况,就业工作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重点督查各高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机构建设、课程建设、创业工作、就业帮扶等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内容》(见附件)。
二、督查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和督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各高校对照督查内容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后,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实地检查。根据各高校自查情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到部分高校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流程为: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包括制度、文件、账目、活动图片、调研材料等)、察看现场、召开座谈会、总结反馈等。
三、时间安排
2016年5月20日前为自查阶段。请各高校将自查报告(含电子版),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督查组对高校实地检查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要通过开展自查,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高校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通过督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完成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
联系人:张金玉 杜斌
电 话:029-88668879 88668867
邮 箱:252117604@qq.com
附件: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内容.doc
责编:胡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