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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贯彻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学习交流会”的通知
2017-06-27 14:18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点击: )
[字号: ]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办教育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定于2017年7月7-8日在北京召开“学习贯彻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学习交流会”。本次会议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协办。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1.学习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认清民办教育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制度内涵,推动民办学校和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

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和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交流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

二、会议时间

2017年7月7日全天及8日上午,会期一天半,6日下午报到。

三、会议地点


北京好苑建国酒店(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7 号,010-65286666)

四、嘉宾与参会人员


1.会议嘉宾:拟请教育部政法司、规划司和思政司有关领导分别做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学习和民办学校党建辅导报告;

2.会议代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民办学校董事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费用


参会代表交会务费800元/人(含资料费、餐费),其它费用由我会承担。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参会代表可通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微”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与缴费(也可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会务费,原则上不在会议报到当天收费),账户名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账号:0120 0142 1000 1284。(大会报到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开具正规票据)

六、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限定规模300人,请参会代表于7月3日下午

17:00时前完成报名缴费。过期恕不接待。

2.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服务,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

3.为便于会务安排,请您尽量通过微信方式完成报名缴费 (微信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回执表,不用再发邮件回复)。凡未及时回复报名信息和预定酒店者,将无法保障参会资格和会务接待。

4.会议报到时间:2017年7月6日13:00-22:00,地点:北京好苑建国酒店一层大堂。

5.酒店住宿信息:

商务房大床(单人单早650元/间,双人双早750元/间),商务房标间(单人单早650元/间,双人双早750元/间);

豪华房大床(单人单早850元/间,双人双早950元),豪华房标间(单人单早850元/间,双人双早950元/间);普通套房1350元/间(含双早)。

6.由于酒店房间特别紧张,预留的房间需要会务组提前向酒店付费担保,只有提前缴纳会务费报名预订的房间才能生效,预订酒店后如不能参会入住,会务费不予退还。

七、会务联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联系人:郭 宝     段 孟

联系电话:010-84629952、84638483、84638459-801、802

手机微信: 13661007530(段)18701313977(郭)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17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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