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协会新一届理事会副会长、监事会主席等人员基本信息要在省民政厅进行备案登记。请相关单位按要求认真填报有关表格,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于表格背面,表格一式五份,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后,于6月8日前报协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
联 系 人:单海英,
联系电话:88751336 、18629099809
协会邮箱:sxsmbjyxh@126.com
地 址: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南区)东楼
附件:1. 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人员名单
2.社会团体负责人(副会长)备案表、社会团体负责人(监事长)备案表
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