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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024-03-15 17:35 教育部官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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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疾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提升眼健康知识水平,合力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全国和各地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以更快速度下降,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决定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有效减少近视发生,共同守护光明未来。
  二、开展时间
  2024年3月。
  三、内容与要求
  (一)推进近视防控“六个一”试点。教育部命名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要结合近视防控改革试验试点工作要求,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部署开展“每班张贴一张标准对数视力表、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内视力自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活动、每学期初开展一次专题部署、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等“六个一”近视防控试点,探索总结近视防控创新举措和有效方法,让广大中小学生、幼儿、教师和家长都参与到近视防控中来。
  (二)确保中小学生课间正常活动。中小学校安排课间休息有利于学生调节情绪、放松身心、增强体质和防控近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校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到户外活动和望远,使眼睛得到充分休息,缓解视力疲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深入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近视防控宣讲团、眼科和儿童眼保健专家等,围绕活动主题,注重普及性和专业性,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宣教活动,大力普及科学防控近视的方法和高度近视的危害,强化家校联动,指导中小学生科学用眼,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眼科和儿童眼保健专家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举办眼健康知识宣讲、眼科义诊和普及近视防控知识活动,提升家长、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意识。
  (四)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宣传教育月期间,各中小学校开展1次视力监测,重点关注中小学生寒假返校后视力变化情况,及时将视力监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医教结合,医校协同,支持和指导医疗机构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加强学生视力检查和咨询指导,指导视力不良学生及时矫治,帮助改变不良用眼行为和习惯,做到近视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治。各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发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保障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各地疾控部门要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技术指南》,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五)严厉打击营销环节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在宣传教育月期间深入开展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执法,加大对近视防控相关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净化商业营销宣传环境,依法从严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误导性营销宣传行为。
  (六)选树推广近视防控先进典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根据实际,明确本地区、本校近视防控先进典型选树标准,选树并大力宣传一批近视防控先进学校和班级,引导学校和广大师生、家长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深入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汇总省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疾控等相关部门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fk@mo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樊泽民 李涛 010-66096231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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