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陕西省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动员部署会在西安召开。陕西省教育厅常务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梁宝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省2015年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动员部署会现场
会议对碑林区、莲湖区、长安区、高陵县、户县、金台区、扶风县、岐山县、凤县、陇县、麟游县、秦都区、武功县、三原县、长武县、王益区、耀州区(新区)、宜君县、韩城市、富县、延川县、安塞县、定边县、米脂县、西乡县、留坝县、略阳县、镇坪县、白河县、商州区、镇安县、杨陵区等32个均衡发展县(市、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整改措施、档案资料建设等进行了动员部署和培训。
梁宝林指出,要进一步认识义务教育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明确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梁宝林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全面落实中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县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环境,做到亲自动员和过问均衡发展工作,亲自督导检查均衡发展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机构的作用,大力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
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32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县(市、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市、区)长、教育局长、督导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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