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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 共创安全和谐育人环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6号预警
2019-12-25 11:22 教育部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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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年终岁尾,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同时受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影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6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家长,要把握冬季和学期末特点,未雨绸缪,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加强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禁止校车“带病”上路或违规运营。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时刻掌握校车动态。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提醒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超速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要严格落实校长(老师)陪餐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要把握好开餐时间,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确保学生能够吃上热乎饭菜。要确保用餐环境干净、卫生,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工作,为食品安全提供良好保障。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大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领域防火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要加强采暖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禁止使用明火取暖。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每一名师生掌握消防常识,懂得逃生自救。

  4.落实家校联动,防止“监管真空”。要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监护责任。要引导家长远离无证培训机构和幼儿园,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寒假期间准确掌握孩子动向,切勿出现“监管真空”。要特别关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留守儿童冬季安全看护,发动社会各方齐心协力,保障孩子们平安过好元旦、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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