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协会概况  公告通知  新闻资讯  媒体速览  政策法规  会员天地  民教人物  校园之窗  理论交流  教育维权 
· 《关于催缴2022年会费的通知》    2022/11/22      · 关于召开会长办公会的通知    2022/04/02      · 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11/1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 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11/09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教育时政>>正文
 
 
教育部:年底全面完成校外培训机构整改 定期通报进展
2019-12-30 11:51 人民网    (点击: )
[字号: ]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务求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整改。
    《通知》指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现在已进入整改攻坚期,这是一场刻不容缓、务求必胜的攻坚战,各级教育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不折不扣按时完成专项治理整改任务。
     《通知》强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逐一对标研判,完善整改台帐,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要认真做好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本着简洁、直观、准确、规范的原则,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学科类培训班名称。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条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要将整改工作纳入中小学开学检查,将是否存在“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强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通知》提出,各地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签订整改任务责任书。教育部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于每月15日和30日各通报一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上一条:教育部:抓紧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确保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整改
下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
关闭窗口
 

协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组织机构 | 领导介绍 |  版权所有: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南区东楼 
E-mail:sxsmbjyxh@126.com  陕ICP备14000585号-1  电话:029-887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