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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022-04-22 16:05 新华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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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已经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给中小学教师提出新的要求,带来影响是教师在校工作时间延长,教师工作职责增加。在此形势下,中小学教师不仅要抓好课内,保障学生在学校“吃饱吃好”,而且还要做好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对此,需要正确看待,扎实推进,更需要相关政策配套跟进。

“双减”对教师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的“教师负担”,主要是指超出教师本该承担的职责范围或量的那些要求或任务,比如各种社会事务进校园、多头重复填报数据表格等。而“双减”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如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做好课后服务和家校合作等,这些本都属于教师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所要承担和履行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双减”的直接结果是导致了教师负担的加重。教育改革发展到今天,在面向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实现过程中,对教师的能力素质、教育教学和本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教育改革发展越是向前,对教师的要求和挑战越是高,越是需要教师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不断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意见》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让教师们从很多不必要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能够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在更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比如做深入的作业研究、系统的学生研究、持续的教育教学经验研究等,而这些都是聚焦到了教师教书育人的本职上。

为教师减负还需进一步落地生效

《意见》印发后,全国各地都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减负清单。相关调研显示,中小学教师承担与教育教学关系不大的社会性负担不断减轻,教师获得感较强、潜心治学趋势向好,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为教师减负和为学生减负一样是系统工程,负担的表现和负担产生的原因之间有错综复杂的联系,教师不合理负担的产生和形成非一日之功,为教师减负也不是简单的将教师负担“拿走”。地方经验中,江苏省在对教师“减负”的过程中,对教师负担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精准分类,采取了集中清理,大幅度减少原有负担;创新性编制“白名单”;整合平台,显著减少数据填报工作量等措施。此外,还可以借力教育信息化技术实现减负增效同步。借助教育信息技术来拓展教师减负的路径,既注重利用最新技术为教师减少程序化的工作任务,通过信息技术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能,坚持信息技术双驱动的导向和路径。加快建立健全教师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教师信息共建共享,切实减轻教师填表报表工作负担;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辅助和赋能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反馈;开发、整合及应用有关教育资源平台,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便捷共享,为教师教育教学丰富资源支撑。

切实加强对教师的权益和待遇保障

“双减”确实给教师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这也需要各级政府和学校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更优质的职业保障。一是加强经济补偿,设立专项经费,抑或优化中小学教师工资结构,参照班主任津贴等,根据地方财力基础和学生人数制定科学可行的课后服务课时津补贴标准,确保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津补贴。二是给予专业发展倾斜,建议教育部门协同人事部门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和岗位晋升等专业发展的重要参考,给予教师课后服务付出的相应认可和鼓励。三是借力社会资源,通过制定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准入标准,由政府出台指导意见或者机构白名单供学校选用,加强对课程质量和参与教师的监管,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通过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减轻校内教师压力,形成学校与社会彼此支撑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上一条:教育部、全国妇联等11部门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下一条: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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