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协会概况  公告通知  新闻资讯  媒体速览  政策法规  会员天地  民教人物  校园之窗  理论交流  教育维权 
· 《关于催缴2022年会费的通知》    2022/11/22      · 关于召开会长办公会的通知    2022/04/02      · 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11/1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 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11/09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教育时政>>正文
 
 
教育部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
2022-04-25 17:32 教育部官网    (点击: )
[字号: ]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引导学校教职员工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

《指引》强调,学校教职员工要成为“健康第一”理念的践行者,加强个人防护,对自身健康、学生健康和校园健康负责。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引导学生非常时期健康成长。

《指引》对学校不同岗位教职员工分类提出明确要求。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校医院、医务室等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学校医护工作职责,发挥专业技术保障和桥梁纽带作用。校内(临时)隔离(留观)室的工作值守人员要从严执行留观场所规定。学校卫生管理员、宿管人员、辅导员或班主任等校园防控队伍要规范开展防控工作。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与管理。负责外出采购、接受校外物流人员要遵守学校闭环管理要求。

上一条: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下一条:新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
关闭窗口
 

协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组织机构 | 领导介绍 |  版权所有: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南区东楼 
E-mail:sxsmbjyxh@126.com  陕ICP备14000585号-1  电话:029-887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