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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2-05-19 21:36 陕西省教育厅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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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启动了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重要意义
依法治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学校治理中的具体体现,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保证,也是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依法治校是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学校管理的基本方式,对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培育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创建是教育部立足于新时期教育治理需要作出的重要部署,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载体和品牌活动,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对中小学依法治理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部的安排部署上来,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
二、对标对表,明确重点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干部师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指南》内容,动员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做好创建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舆论基础。要坚持不懈抓好学校治理机制完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民主管理与监督、法治宣传教育、师生权益维护等工作,逐项对照《指南》确定的10个重点领域、38个核心要求、97个具体指标,明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方向和标准,不断推动依法治校走向深入。
三、加强组织,确保创建成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手成立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正在推进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等工作,坚持统筹规划,一体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要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遴选培养,加大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力度,真正把依法治校基础好的学校选出来、培育好。聚焦实际成效,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管理方式,为学校依法治校创造条件、提供支撑,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引导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改革。
四、以评促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依法治校是一个不断推进、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可以通过召开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多种方式,边创建、边总结,及时推广示范校依法办学的典型经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行稳致远。突出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引领性、创新性、时效性,形成具有显著影响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作用,推动形成生动活泼、规范有序的学校育人环境和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参与创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安排。
上一条: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教育部党组印发通知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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