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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2025-02-20 17:08 教育部官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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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聘请条件、聘请程序、工作任务、政策支持、附则六章20条,是首个聚焦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出台的专门文件。

  产业兼职教师是指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聘请,以兼职方式承担特定教育教学和实践创新任务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管理办法》明确了产业兼职教师的行业来源和从业经历,从政治素质、年龄学历、取得的应用性成果等方面明确了产业兼职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围绕技术能力、突出贡献、管理经验等方面提出优先条件,并对产业兼职教师聘请的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管理办法》提出,产业兼职教师需承担参与人才培养、开展校企合作等任务;普通本科高校需承担完善聘请办法、加强聘任管理、加强组织保障等任务;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需承担支持人才聘请、强化管理激励等任务。

  《管理办法》鼓励高校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促进教育教学、实训实践、科研创新等相互融合,为学生创新潜能挖掘、实践能力锻造提供良好条件,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效能的全面提升。

  此外,《管理办法》还就加强政策配套、倾斜支持专项招生计划、优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持方式、加强典型经验宣传等方面作出要求,加大对产业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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