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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出台20条意见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
2025-03-13 15:17 教育部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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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检校合作规范化、系统化发展,以高质量检校合作助力检察工作和教育强国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出20条具体意见。
  《意见》提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校合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共建共享。牢固树立意识形态阵地意识,持续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政治根基。
  《意见》要求,以深化检校合作协同育人为重点,常态化推进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加强人才交流互聘。健全法学院校、科研院所与检察机关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加大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力度。深入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助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积极推进在高等学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相关课程,推动省级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全面建立“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长效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长效机制。健全法学理论导师和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度,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常态化接收法学及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实践制度。加强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协同推进检察学学科专业化建设。
  《意见》明确,以解决前瞻性、战略性检察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理论研究合作。高质量推进检察研究基地建设。努力把检察研究基地建成优质检察理论成果的产出基地、破解检察实践难题的指导基地、促进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学术基地、理论与实务人才的培养基地。提升理论研究合作水平。拓宽成果转化渠道。
  《意见》还对持续拓展检察履职实务合作、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合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以提升履职能力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关键,加快检察工作智库建设,创新实务合作路径载体,拓宽实务合作领域。以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为依托,开发利用高效优质培训资源,优化检察教育培训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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