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协会概况  公告通知  新闻资讯  媒体速览  政策法规  会员天地  民教人物  校园之窗  理论交流  教育维权 
· 关于转发组织召开“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 专项培训会议的通知    2024/03/15      · 关于转发中欧商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暨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2023年会的通知    2023/12/22      · 关于收缴协会2023年会费的通知【陕民教协函 [2023]4号】    2023/11/29      · 《关于催缴2022年会费的通知》    2022/11/22      · 关于召开会长办公会的通知    2022/04/02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地方动态>>正文
 
 
略阳:加快推进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4-04-28 15:46 陕西省教育厅官网    (点击: )
[字号: ]

    为了高效推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现乡村教育振兴目标,近日,略阳县立足教育实际,采取多种举措,凝心聚力,加快推进县域普高和职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健全教师招引培养机制。该县在高层次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报师范生定向培养的同时,建立学校到师范院校、技工类高校自主招聘教师的运行机制,逐步提高职业高中紧缺型专业课教师特聘岗位比例,按每个岗位每年不低于6万元的补助标准,落实紧缺型专业特聘教师岗位经费补助,凡本县户籍考入一本师范院校毕业后返略阳任教的,每人一次性给予4万元安家费,“211”师范院校(含本县户籍)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来略阳任教者,6年内从第一年起分别给予1至6万元补助;充分发挥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学校资源优势,利用“线上线下教学研修+青蓝工程+领雁工程”等教师培养模式,为两所高中落实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专项培训经费,鼓励其外出跟岗学习或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健全高中考核激励机制。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县上每年预算落实普高100万元教学质量提升过程性奖励资金,由生源校整合各项奖励资金,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所有年级、全学科质量评价体系,将教育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师绩效考核分配相结合,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绩效分配模式,以激发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制定教育质量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对完成高考目标任务的普通高中校长每年奖励2万元,完成职业教育育人目标任务的职业高中校长每年奖励2万元,对主管教学副校长、包抓高三年级的校领导、包抓高三班级校领导、包抓高三班级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等分别给予相应校长80%、60%、50%等不同等次的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校长及领导班子不予奖励并扣除其本人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学校年度考核不得获评优秀等次。

    健全优秀学生奖励机制。该县积极探索建立拔尖学生交流培养模式,对在县内普高就读的全县中考前10名学生,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赴海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进行交流培养,县上按照每生每年3万元标准兑现培养经费;鼓励普高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对普高学生团队获得国家科技创新发明奖或国家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奖的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学生个人获得国家科技创新发明奖或国家学科竞赛奖的一次性最高奖励6万元,学生个人获得省级科技创新发明奖或省级学科竞赛奖的一次性最高奖励4万元,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或各类学科竞赛的一次性最高奖励2万元,获得省级技能大赛或各类学科竞赛的一次性最高奖励1万元,获得市级技能大赛或各类学科竞赛的一次性最高奖励0.5万元,获得各级一、二、三等奖的按照最高奖励资金的100%、80%、60%分别执行。

    健全完善中职经费保障机制。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县职业高中实际,按照旅游大类和教育与体育大类每生每年4200元,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每生每年5600元的标准,由县上按专业划拨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高中教师课时津贴;对于新招录职业高中学生,以50人为起点,50至100人依照每生1000元的标准落实招生经费,101人以上依照每生1500元落实招生经费。同时,积极落实高职单招和职教高考统招经费,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按照每生1000元标准落实学校经费,参加职教高考被高校录取的学生,按照高职每生2000元、本科每生5000元的标准落实学校经费。

    据悉,该县通过健全完善教师招引培养、高中考核激励、优秀学生奖励和中职经费保障等四种工作运行机制,并不断强化督查考核,以促进略阳高中教育质量、教师队伍能力、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文 吴耀晴 李虎)




上一条:汉中市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
下一条:西乡县教体局多措并举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
关闭窗口
 

协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组织机构 | 领导介绍 |  版权所有: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南区东楼 
E-mail:sxsmbjyxh@126.com  陕ICP备14000585号-1  电话:029-887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