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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坚决打击考试作弊行为
2014-01-16 18:14 国家教育部官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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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央视新闻频道报道,个别培训机构在2014年MBA招生考试中,通过考前发放无线电作弊器材、考中传送考试答案等方式组织考生在哈尔滨理工大学考点进行作弊。对这一事件,教育部高度重视,立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工商管理部门对有关培训机构进行调查,要求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对相关考点、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教育部已派工作组赴黑龙江督办查处工作。

  教育部表示,对此事涉及的教育系统机构和人员,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作弊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况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重申,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组织团伙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责编: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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