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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十个强化”加固学校疫情防控保护网
2020-06-18 16:02 宝鸡市教育局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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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提出“十个强化”,全面加固学校疫情防控保护网。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迫切性,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防止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增强预警意识,进入准战时状态,做到防控措施不降级、防控环节不缩水、防控要求不打折,预防为先,防患未然,全面加固学校疫情防控保护网。
    二是强化防疫措施。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等要求,规范做好各环节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应做尽做,宁可多做不少做,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扎实有效。
    三是强化健康监测。持续做好师生晨午晚体温监测、学生缺课缺勤病因追踪等健康监测日报工作,确保统计全面、不漏一人。即日起,日报中增加对北京等中、高风险区来宝返宝人员、近15日内与北京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者去过新发地批发市场的来宝返宝人员的摸排统计,一旦发现有疑似感染症状或密接人员,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按要求实施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14天措施。
    四是强化传染病防控。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制度及要求,规范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常态化做好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及时了解本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监测登记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加强与卫健部门协作,尽快完成兼职“健康副校长”选聘,全面做好学校卫生健康各项工作。
    五是强化食品安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管控食品、原辅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严格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区管理,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学校食堂严禁供应冷食、海鲜等不安全食材,严防发生食源性疾病。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定期开展师生饮用水监测,保障饮水安全。
    六是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加强与卫健等部门联系,夯实“医院+学校”联点包抓责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建立快速有效的反应机制,落实“县(区)-镇(乡)-校(园)-班”四级管控,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确保把响应速度提到最高、把涉及范围缩到最小、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七是强化健康教育。建立常态化健康教育机制,落实每周1-2次健康教育,广泛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对心理波动较大的学生及时开展劝慰疏导。加强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做好孩子上下学途中防护工作,教育家长尽量不带孩子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要与近期从中、高风险区及境外返回人员接触,如有接触要立即按规定汇报和处置。
    八是强化体育锻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教学计划,分批次、分时段、分场地开展体育活动,将每天1小时的“阳光运动”落到实处。科学评估学生体质体能,结合实际制定“一班一案”“一生一策”教学计划,循序渐进提高训练强度,避免让学生进行高强度的身体直接对抗和接触性的体育活动。疫情期间,学校要坚持审慎原则,暂停学校体育赛事、综合性运动会等聚集性活动。
    九是强化舆情管控。高度关注舆情信息,提高政治敏锐性,对不恰当言论要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方式管控。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传,教育家长不传谣、不信谣。加强高考、中考组织管理,把防疫摆在重要位置,设立备用考场,为考生提供温馨服务。加强近期教育系统舆情监测工作,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要迅速处置,切不可任由发展发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是强化教学安排。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合理规划和调整课时安排,提前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于7月15日左右放暑假,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体局确定。中小学春季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顺延至秋季学期。鉴于疫情发展形势,为确保师生安全,幼儿园尽量不开办暑期班。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近期及暑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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