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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五大行动促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7-05-02 13:52 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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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7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通过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工作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联合教育厅下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此项计划要实现的目标是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五大行动各有侧重

    能力提升、校园精准服务行动主要针对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

    创业引领、就业帮扶行动主要针对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

    权益保护行动,面向所有普通高校毕业生长期实施,主要是抓好政策落地、推进国企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公开、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

    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实践能力

    能力提升行动,将通过6项具体措施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

    完善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学科建设、课程设计,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予以适当倾斜。

    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深入开展个性化辅导与咨询。

    注重理论实践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活动。

    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加强职业培训。

    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联合当地高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活动。

    精准服务,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将通过7项措施提升毕业生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效率:各高校将多渠道搭建校内外资源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建立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将毕业生数据库与用人岗位数据库对接,根据需求推送岗位、政策等信息;校内举办“小型化、多样化、专业化”招聘活动;准确掌握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推进公共招聘网互联互通和岗位跨区域共享。

    “绿色通道”助力毕业生创业

    创业引领行动,将通过不断改进创业培训、开辟“绿色通道”等7项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发开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优先安排优质培训资源,开发合适的创业培训课程;会同有关部门简化工商登记手续,提供企业开户便利,给予税费减免优惠;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机制,建立创业服务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建设。

    做好跟踪,加强就业帮扶

    就业帮扶行动,将做好对毕业生的就业跟踪,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进一步健全区属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

    各地人社部门将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个联系、逐一了解未就业需求,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向企业推送未就业毕业生信息。

    加强对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参加培训见习,优先提供创业扶持。

 

 

                                                                                                                                                 责编: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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