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协会概况  公告通知  新闻资讯  媒体速览  政策法规  会员天地  民教人物  校园之窗  理论交流  教育维权 
· 《关于催缴2022年会费的通知》    2022/11/22      · 关于召开会长办公会的通知    2022/04/02      · 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11/1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 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11/09
当前位置: 首页>>就业咨询>>正文
 
 
在西安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可以领奖了!
2020-07-15 15:16 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点击: )
[字号: ]

    小伙伴们注意啦!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
    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
    西安市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这就是西安市“就业奖”!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启动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奖”申请工作,并就申领条件、奖励标准以及申请时限、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申领条件
   (一)2020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二)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申请时限
    2021年6月30日(含)前。
    特别提示: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申请流程

   线上申领

    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本人支付宝移动客户端,进入“市民中心”—“社保”—“就业奖与落户”模块,进行支付宝实名授权认证。然后在线申请。

    申请时需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社保补充材料:如系统未查找出个人参保信息,补充上传由社保中心开具盖章的当前参保证明。

    属地审核

    各级人社部门将对对辖区内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

    其中,西安市人社局负责在驻西安央企、省属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审核受理工作;

    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在区县(开发区)属企业、驻地市属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审核受理工作。
网上公示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员名单,将于每月初在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结束后22个工作日内,奖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上一条:教育部严查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弄虚作假
下一条:简单的工作习惯,让你脱颖而出
关闭窗口
 

协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组织机构 | 领导介绍 |  版权所有: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南区东楼 
E-mail:sxsmbjyxh@126.com  陕ICP备14000585号-1  电话:029-887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