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协会概况  公告通知  新闻资讯  媒体速览  政策法规  会员天地  民教人物  校园之窗  理论交流  教育维权 
· 《关于催缴2022年会费的通知》    2022/11/22      · 关于召开会长办公会的通知    2022/04/02      · 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11/1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 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11/09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教育时政>>正文
 
 
推进免试认定改革 吸引优秀人才任教
2022-01-23 12:33 教育部    (点击: )
[字号: ]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基础上,继续在有关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开展免试认定改革。

  通知指出,根据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审核结果划定免试认定改革范围,2017年及以前加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份的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自2022年起可以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通知要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根据师范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要加大师范教育投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要认真做好《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颁发、免试认定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认定工作。

  通知强调,对有关高等学校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纪依规取消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免试认定资格,核减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招生指标,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上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做好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
下一条:全国政协就教育评价改革举行重点关切问题情况
关闭窗口
 

协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组织机构 | 领导介绍 |  版权所有: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南区东楼 
E-mail:sxsmbjyxh@126.com  陕ICP备14000585号-1  电话:029-887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