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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推行“四公开、两公示、三个一”机制 让职称评审在阳光下运行
2024-10-24 15:06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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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延安市人社局严格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积极谋划职称评审“小切口”改革举措,探索推行“四公开、两公示、三个一”机制,树立科学公正的评价标杆,让职称评审在阳光下运行,畅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个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氛围
    政策全面公开。依托陕西政务服务网、延安市人社局网站和“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力,多途径广泛开展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及时发布并解读《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陕西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延安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等最新政策文件20余份,着力提高职称评审政策知晓率。
    标准全面公开。对省人社厅授权延安市组建的3个高级职称评委会、19个中级职称评委会及各县(市、区)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权限、评审专业(领域)、评委会组建单位及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标准同步向社会全面公开,确保各类专技人才能够“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程序全面公开。全面公开职称申报审核程序、职称评审工作程序、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比例及要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专家人选条件等,通过评委的专业性进一步保障评审的权威性,确保职称评审规范透明。
    结果全面公开。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评审结果,办理电子证书,评审结果确认(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人员的电子证书信息数据报送工作,评审结果真正做到让通过的人员硬气、不通过的人员服气,今年各系列职称评审实现“零投诉”。
    “两个公示”保障公平公正的评审结果
    实行严格的评审前公示制度。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压实用人单位审核责任,对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评审权限逐级上报,确保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实行严格的评审后公示制度。在评审工作中,严把职称评审关,实行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评委全封闭管理,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确保评审公平公正。评审工作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阳光透明。
    “三个一”营造引才留才的良好环境
    职称评审“一网受理”。大力推进“互联网+职称”服务,全市19个中级职称系列及3个高级职称系列实现“一网通办”,通过“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一网受理,申报材料全面电子化,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及各系列评委会均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审核和评审。对于高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援藏援疆援青人员及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实行网上分类申报,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提高了申报审核效率和准确性。
    评审材料“一次提交”。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让“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在整个申报过程中,所有材料只需要通过“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一次,有效避免了“多次跑、来回跑”问题。
    评审过程“一套标准”。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省职称各系列深化改革要求进行,一个系列一套标准,地方标准不低于省级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及实际贡献,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同时积极推动职称评价结果与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营造了引才留才良好环境。今年以来全市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771人,其中,通过市级评审取得副高级职称747人、中级职称742人,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含中省驻延单位)达到94676人,高级职称150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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